【编者按】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于2020年7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济源一中组织开展“‘画’说文明”主题活动,学生以绘画的形式展示《条例》内容。

  下面我们一起来欣赏济源一中、英才学校学生用画笔诠释的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吧!

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保护生态环境,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
 

(四)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,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;

(五)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,不非法食用、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;

(六)不向江河、湖泊、水库、池塘等水体倾倒污染物。

 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二十三条 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:

 

(一)文明就餐,使用公勺、公筷,分餐进食,不酗酒、不浪费;

(二)低碳生活,节约水、电、气、暖等资源;

(五)倡导全民阅读,建设书香社会;

(六)讲究卫生,养成健康生活习惯,科学预防疾病。

 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十六条 公民应当参与文明社区建设,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
 

(一)不挤占公共空间、应急出口、消防通道和无障碍设施;

(二)不私搭乱建;

(五)不违反规定饲养畜禽、宠物、大型或者烈性犬只,携犬出户采取束犬链(绳)等安全措施,即时清除犬只粪便;

(六)不在居民区、城区街道搭建灵棚,不在午休、夜晚时段吹奏、播放哀乐,不沿街摆设花圈。

 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十九条 公民应当文明使用网络,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
 

(一)文明上网,诚信用网,理性表达,远离不良网站,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;

(二)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,不编造、发布、传播虚假、低俗、淫秽、暴力信息;

(四)不以发帖、跟帖、评论、人肉搜索、智能换脸、智能变声等任何方式侮辱、诽谤他人。

 

  一言一行树形象,一举一动见文明。让我们讲文明、树新风,自觉遵守文明条例,共创文明美丽家园。

图片|济源一中美育中心

文字|济源一中创文办

编辑|王林夕

审核|崔小胜 贺欣欣

统筹|孔会军

 

时间:2023-03-10 21:20

【文明校园】「学条例」展示青春力量 「画文明」弘扬时代新风|济源一中“画”说文明主题活动作品展(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