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提高师生文明素养,营造崇尚社会公德、践行文明美德的良好氛围,济源一中组织开展“‘画’说文明”主题活动,学生以绘画的形式展示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共评选出优秀作品80余幅。
3月5日,济源一中参与承办了2023年济源示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“‘画’说文明”主题实践活动。活动现场人潮涌动,画展吸引了大批市民前来参观,大家对画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。活动深化了文明行为理念,让文明行为更加深入人心。
下面我们一起来欣赏济源一中、英才学校学生用画笔诠释的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。
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十一条 公民应当热爱祖国,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维护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;
(二)维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;
(三)尊重、爱护国旗、国徽和国歌,升国旗、奏唱国歌时肃立行礼,不得侮辱国旗、国徽和国歌。
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十二条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,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在公共场所穿着得体,言行举止文明,不大声喧哗、说粗言秽语;
(三)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;
(四)乘坐电梯、公共交通工具时按秩序上下,礼让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人员;
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第十三条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,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驾驶机动车辆应当安全、文明,礼让行人,禁止接打电话,主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、警车等特种车辆,规范使用灯光喇叭,不占用应急出口、通道;
(四)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,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,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。
一言一行树形象,一举一动见文明。让我们讲文明、树新风,自觉遵守文明条例,共创文明美丽家园。
2023-03-09 16:18